发布时间:2024-01-12
2023年7月11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》。那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如何逐渐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?基础能力建设和各项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如何发力?山东省在2023年底率先发布了省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。
《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(2024-2025 年》征求意见稿,提出到2024年年底,结合国家制度标准设立情况,推动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、标准计量认证体系建设、碳排放评价制度、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等重点事项取得初步进展,具备一定工作基础。到2025年年底,各项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,基础工作成效明显,具备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的基础和条件。
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试点,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。
选取具备条件的高碳排放行业,探索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碳减排措施制度。
建立全省“两高”行业碳排放电子监管系统,实现重点单位碳排放动态监管。
结合平台能耗、煤 耗等在线数据监测,综合分析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
开展省级试点工作。围绕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面临的重点任务,有序分批选取具备条件的市、县(市、区) 和园区,探索开展先行先试和实践探索,为全省能耗双控平稳有序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有益经验。
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:
关于公开征求《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意见的公告
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23〕46号),为打牢我省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工作基础,主动适应国家“十五五”时期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,促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省发展改革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,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—12月22日,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。为更好的听取您的意见,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,请加盖公章,预留联系方式;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,敬请署名,预留联系方式。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联系电话:0531-51783050
公务邮箱:hzc_sdfgw@shandong.cn
附件:《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(征求意见稿).pdf
山东省发展改革委
2023年11月23日
总部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竹园路2号
认证中心: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2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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